邓兴武与何平清、汤洪灿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1)云0112民初3415号
判决日期:2021-08-13
法院: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邓兴武诉被告何平清、汤洪灿、四川宏强盛世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国电建集团昆明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解放军95429部队空军后勤部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3月8日立案。原告邓兴武于2021年3月29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予原告邓兴武撤回对被告何平清、汤洪灿、四川宏强盛世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国电建集团昆明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解放军95429部队空军后勤部的起诉。
本案案件受理费已减半收取计1383元(原告已预交),由原告邓兴武负担
合议庭
审判员石晶晶
二〇二一年三月三十日
书记员李捷颖
判决日期
2021-08-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