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赛马混凝土工程有限公司与天水龙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1)甘0503民初2198号之二
判决日期:2021-08-13
法院:天水市麦积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本院在审理原告天水赛马混凝土工程有限公司与被告天水龙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天水赛马混凝土工程有限公司于2021年7月21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天水赛马混凝土工程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15788元,减半收取计7894元,诉讼保全费5000元,由原告天水赛马混凝土工程有限公司负担
合议庭
审判员温朝晖
二〇二一年七月二十一日
法官助理郭晨阳
书记员王雪蓉
判决日期
2021-08-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