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蓬翔汽车有限公司与现代商用汽车(中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1)川2002民初4334号
判决日期:2021-08-13
法院:资阳市雁江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本院审理原告山东蓬翔汽车有限公司与被告现代商用汽车(中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7月7日立案后,在本院审理过程中,原告于2021年7月29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山东蓬翔汽车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39255元,减半收取19628元,由原告山东蓬翔汽车有限公司负担
合议庭
审判长刘洪斌
人民陪审员刘翠英
人民陪审员李良元
二〇二一年七月二十九日
书记员张萍
判决日期
2021-08-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