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地质工程有限公司、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亳州洁能电力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1)皖1602民初6499号
判决日期:2021-08-13
法院: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本院在审理原告安徽地质工程有限公司与被告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亳州洁能电力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安徽地质工程有限公司于2021年7月6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请求撤回起诉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安徽地质工程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原告安徽地质工程有限公司承担
合议庭
审判员邢丽侠
二〇二一年七月六日
书记员刘曼
判决日期
2021-08-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