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联越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与内蒙古辽河工程局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辽河工程局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六项目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1)内2529民初370号
判决日期:2021-08-12
法院:正镶白旗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内蒙古联越市政工程有限公司诉被告内蒙古辽河工程局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辽河工程局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六项目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4月7日立案。2021年4月26日,原告内蒙古联越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以双方已经达成和解意见为由向本院书面提出撤诉申请,并且未缴纳案件受理费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本案按内蒙古联越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合议庭
审判员付光鑫
二〇二一年五月十日
书记员张雯婷
判决日期
2021-08-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