尹大香、安徽九洲方圆制药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1)豫0825民初2900号
判决日期:2021-08-12
法院:河南省温县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尹大香与安徽九洲方圆制药有限公司买卖合同一案,申请人尹大香于2021年8月6日向本院申请财产保全,请求对被申请人安徽九洲方圆制药有限公司银行存款400000予以冻结。申请人以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提供担保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冻结被申请人安徽九洲方圆制药有限公司银行存款400000元,冻结期限为一年。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合议庭
审判员段爱霞
二〇二一年八月九日
书记员张闪闪
判决日期
2021-08-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