闵学海与河北中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案号:(2021)冀0826执保594号
判决日期:2021-08-12
法院:丰宁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关于闵学海2021年8月5日向本院申请诉讼财产保全河北中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
根据申请人要求如下:
对被申请人河北中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账户存款予以保全。
经查将可保全内容提供如下:
对被申请人河北中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廊坊银行的60×××54、60×××77、60×××52账户予以保全完毕。
依据当事人申请,我院已向银行申请冻结290995.00元,实际共冻结账户可用金额297384.28元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暂无数据
合议庭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八月九日
判决日期
2021-08-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