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斌斌与胡孝伟、河南省第二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1)豫1202民初1801号
判决日期:2021-08-12
法院:河南省三门峡市湖滨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赵斌斌诉被告胡孝伟、河南省第二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5月14日立案后,原告赵斌斌于2021年8月9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赵斌斌撤诉。
案件受理费4770元,减半收取2385元,由原告赵斌斌负担
合议庭
审判员赵云霞
二〇二一年八月九日
书记员王茜
判决日期
2021-08-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