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岷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刘玉海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案号:(2021)甘1126执恢153号
判决日期:2021-08-11
法院:岷县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甘肃岷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刘玉海借款合同纠纷执行一案,甘肃岷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岷县人民法院(2018)甘1126民初2241号民事调解书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已依法受理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本案在执行过程中,因被执行人刘玉海暂无履行能力,申请执行人甘肃岷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6月24日向本院书面申请撤回对(2018)甘1126民初2241号民事调解书的执行,经审查撤回申请符合法律规定。据此
判决结果
终结对甘肃省岷县人民法院(2018)甘1126执2241号民事调解书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合议庭
审判员白亚军
二〇二一年六月二十五日
书记员包天平
判决日期
2021-08-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