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纳森消防设备有限公司与湛江市第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等承揽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1)渝0105民初10161号
判决日期:2021-08-11
法院: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本院受理的原告重庆纳森消防设备有限公司与被告湛江市第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湛江市第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原告重庆纳森消防设备有限公司于2021年5月25日提出撤诉申请,请求撤回对被告湛江市第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湛江市第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起诉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重庆纳森消防设备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本案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计25元,由原告重庆纳森消防设备有限公司负担
合议庭
审判员邹涛
二〇二一年六月一日
法官助理任艳艳
书记员彭娟
判决日期
2021-08-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