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建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毕艳湘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1)粤0114民初12508号
判决日期:2021-08-11
法院: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广州市建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被告毕艳湘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7月7日立案。原告于2021年7月21日以被告毕艳湘已缴纳物业管理费为由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广州市建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34元,由原告广州市建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负担
合议庭
审判员陈耿俊
二〇二一年七月二十三日
书记员王呈
判决日期
2021-08-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