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维友与国网陕西省电力公司,陕西送变电工程有限公司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1)陕01民终7112号
判决日期:2021-08-10
法院: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上诉人郑维友因与被上诉人伍成华、原审被告陕西送变电工程有限公司、国网陕西省电力公司、四川省大盛东华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原审第三人陕西诚信电力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国网陕西省电力公司经济技术研究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不服陕西省周至县人民法院(2020)陕0124民初1484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21年3月9日立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本案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一、撤销西安市周至县人民法院(2020)陕0124民初1484号民事判决;
二、本案发回陕西省周至县人民法院重审。
上诉人郑维友预交的二审案件受理费82530元予以退回
合议庭
审判长张鹏
审判员孙敏
审判员岳新文
二〇二一年六月七日
书记员曹英子
判决日期
2021-0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