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镇宇与四川雄洲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0)川0184民初179号
判决日期:2021-08-10
法院:崇州市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杨镇宇与被告四川雄洲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1月6日立案。原告杨镇宇于2021年5月25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杨镇宇撤诉。
案件受理费100元,由原告杨镇宇承担
合议庭
审判员雷杨文
二〇二一年五月二十五日
书记员宛悦
判决日期
2021-0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