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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鑫昊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信誉良好
注册资本:3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李学民
联系方式:13848997532
注册时间:2009-04-24
公司地址: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喀喇沁旗锦山河南西村住宅小区三号楼二楼3205、3206室
简介:
物业管理;家政服务;保洁;建筑装修、内外墙粉刷、水暖维修、防水材料制作;建筑楼宇清洁、石材养护;油烟机清洗;城市道路清扫服务;城市垃圾清运服务;清洁器材销售;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养护;道路硬化及养护;管道维修、管道清洗、管道疏通;停车场服务;劳务派遣业务(在许可证有效期内经营);职业中介服务;承揽劳务外包业务(仅限于各种劳务工作的承揽,不含劳务派遣范围内的人员劳务外包业务);机关后勤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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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鑫昊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与李艳梅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1)内0428民初1930号         判决日期:2021-08-10         法院:喀喇沁旗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赤峰鑫昊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诉被告李艳梅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诉请:1.判令被告立即支付拖欠的物业服务费593元;2.支付违约金42元;3.由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本院于2021年5月11日受理,依法适用小额诉讼程序。 原告于2021年6月10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经审查,原告提出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可予准许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赤峰鑫昊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20元(原告已预交),予以免收
合议庭
审判员陈佳君 二〇二一年六月十日 书记员尹丽娜
判决日期
2021-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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