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新华金属制品有限责任公司与中交隧道工程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1)京0105民初3801号
判决日期:2021-08-10
法院: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江西新华金属制品有限责任公司与被告中交隧道工程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已立案。原告江西新华金属制品有限责任公司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江西新华金属制品有限责任公司撤诉
合议庭
审判员刘奇琦
二〇二一年一月二十九日
书记员陈秋阳
判决日期
2021-0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