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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景观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信誉良好
注册资本:2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陆全元
联系方式:021-64657021
注册时间:1997-06-06
公司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制造局路130号801C室 最新年报地址
简介: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房屋建设工程施工,公路建设工程,水利水电建设工程施工,市政公用建设工程施工,机电安装建设工程施工,建筑装修装饰建设工程专业施工,园林古建筑建设工程专业施工,环保建设工程专业施工,城市及道路照明建设工程专业施工,公路路面建设工程专业施工,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环境工程建设工程专项设计,建筑装饰建设工程专项设计,房地产租赁经营,自有设备租赁,物业管理,绿化养护,盆景制作,服装、花卉苗木、建筑材料、日用百货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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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0)沪0114民初14847号         判决日期:2021-08-05         法院: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本院于2021年4月6日对原告王志强诉被告上海园林绿化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建林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王善涛、第三人上海景观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作出的(2020)沪0114民初14847号民事判决书中,存在笔误,应予补正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2020)沪0114民初14847号民事判决书中第五页第十二行“景观公司”补正为“建林公司”
合议庭
审判员宋健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日 书记员陈晓花 附:相关法律条文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四条裁定适用于下列范围: …… (七)补正判决书中的笔误。 …… 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二百四十五条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七项规定的笔误是指法律文书误写、误算,诉讼费用漏写、误算和其他笔误
判决日期
2021-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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