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曲阳电力工程安装有限公司与河南省国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安徽电力建设第二工程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1)皖1125民初619号
判决日期:2021-08-05
法院:定远县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安徽曲阳电力工程安装有限公司与被告河南省国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安徽电力建设第二工程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1月20日立案。原告安徽曲阳电力工程安装有限公司于2021年7月9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安徽曲阳电力工程安装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1900元,减半收取950元,由原告安徽曲阳电力工程安装有限公司负担
合议庭
审判长张华昌
人民陪审员赵敢
人民陪审员王怀景
二〇二一年七月九日
法官助理王明珺
书记员雍雅
判决日期
2021-08-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