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与北京京瑞吉祥商贸有限公司仲裁程序中的财产保全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1)京01财保88号
判决日期:2021-08-05
法院: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申请人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3月15日向北京仲裁委员会申请财产保全,请求查封、扣押或冻结被申请人北京京瑞吉祥商贸有限公司价值8885733元的财产。担保人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提供保证担保。2021年3月16日,北京仲裁委员会将保全申请书等材料提交本院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查封、扣押或冻结被申请人北京京瑞吉祥商贸有限公司价值八百八十八万五千七百三十三元的财产。
案件申请费五千元,由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合议庭
审判长潘洁
审判员张寒松
审判员许广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日
法官助理王靖康
书记员张娈
判决日期
2021-08-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