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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拓维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信誉良好
注册资本:2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李海涛
联系方式:0930-8833987
注册时间:2017-02-14
公司地址:甘肃省临夏州永靖县刘家峡镇川北路靖融家园1号楼二单元401室
简介:
水利水电工程、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机电工程、通信工程、公路工程、石油化工工程、环保工程、环境保护污染防治工程、土方工程、地基基础工程、钢结构工程、古建筑工程、消防设施工程、防水防腐保温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水利水电机电安装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植树造林工程、防沙治沙工程、地质灾害预防工程、新型装饰材料和园艺景观工程设计安装工程、桥梁工程、隧道工程、节水灌溉工程、平田整地工程、河湖整治工程、幕墙工程、安防监控工程、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文物保护工程、文化遗址修缮工程、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勘察设计、工程监理咨询、工程投标招标代理、工程预结算造价咨询及代理、技术咨询服务、建筑劳务分包、施工劳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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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庆龙与达董平、甘肃拓维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1)甘0104民初571号         判决日期:2021-08-04         法院:兰州市西固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明庆龙与被告达董平、甘肃拓维工程建设有限公司、鲁桂英、达雪平,第三人达维平、闫华兰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2月4日立案。原告明庆龙于2021年6月18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要求撤回对被告达董平、甘肃拓维工程建设有限公司、鲁桂英、达雪平,第三人达维平、闫华兰的起诉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明庆龙撤回对被告达董平、甘肃拓维工程建设有限公司、鲁桂英、达雪平,第三人达维平、闫华兰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1328元,减半收取664元,664元退还给原告
合议庭
审判员王仰 人民陪审员刘影 人民陪审员?董荣 二〇二一年六月二十八日 书记员张雅琳
判决日期
2021-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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