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0)沪0118民初20782号之三
判决日期:2021-08-04
法院: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本院于2020年12月9日对原告浙江亚厦幕墙有限公司与被告葛洲坝(上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被告中国葛洲坝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作出的(2020)沪0118民初20782号之一民事裁定书中,存在笔误,现裁定如下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原裁定书第1页第11行的“委托诉讼代理人”更正为“法定代表人”
判决结果
暂无数据
合议庭
审判员徐冬梅
二〇二一年二月五日
书记员朱静
附:相关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四条裁定适用于下列范围:
……
(十一)其他需要裁定解决的事项;
……
判决日期
2021-08-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