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查企业> 中交建宏峰集团有限公司> 中交建宏峰集团有限公司裁判文书详情
中交建宏峰集团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信誉良好
注册资本:6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
联系方式:0594-2651288
注册时间:2005-01-13
公司地址:莆田市城厢区荔城大道太平洋中心C区B幢商住楼21B-22号六层
简介:
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公路桥梁工程、公路养护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 、电力工程、通信工程、冶金工程、石油化工工程、电信工程、电子工程、铁路工程、造林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 隧道工程、土石方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钢结构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体育场地设施工程、防腐保温工程、智能化工程、消防工程、建筑幕墙工程、环保工程、送变电工程、建筑装饰工程、矿山工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园林古建筑工程、防水工程、河湖整治工程、特种专业工程及环卫设施工程施工(以上工程项目均不含爆破);道路、社区环境卫生清扫保洁;线路、管道、设备安装;房地产开发;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工程勘察设计、工程招标代理、工程造价咨询、工程监理;工程机械租赁;建筑机械设备安装、拆卸、维修、保养及相关技术服务;模板脚手架搭建服务;建筑工程劳务分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展开
中交建宏峰集团有限公司、郭武强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1)黔05民终1365号         判决日期:2021-08-03         法院:贵州省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上诉人中交建宏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峰集团公司)因与被上诉人郭武强、蒋学林、原审第三人何灵俊、饶福文合同纠纷一案,不服贵州省黔西市人民法院(2020)黔0522民初4776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立案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理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一、撤销贵州省黔西市(原黔西县)人民法院(2020)黔0526民初3017号民事判决; 二、本案发回贵州省黔西市(原黔西县)人民法院重审。 中交建宏峰集团有限公司预交的二审案件受理费13711元,予以退回
合议庭
审判长徐洪 审判员张雄 审判员殷勇 二〇二一年六月二十五日 书记员刘佳
判决日期
2021-08-03

发布招标/采购信息

打开微信"扫一扫"添加客服咨询

IOS

Android

微信客服

APP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