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泽诚建筑设备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河南金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案号:(2021)豫0122执保941号
判决日期:2021-08-03
法院:河南省中牟县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财产保全一案,申请人向本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本院于2021年7月6日作出(2021)豫0122财保198号民事裁定书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冻结被申请人名下的银行存款四百四十九万九千零九十四元五角四分。
本裁定立即执行
合议庭
审判员黄自强
二〇二一年七月六日
书记员刘剑阁
判决日期
2021-08-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