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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集团东北炼化工程有限公司吉林设计院
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信誉良好
注册资本:-
法定代表人:朴龙焕
联系方式:13596387901
注册时间:2008-07-10
公司地址:昌邑区通潭大路吉化经贸中心A座3-13层
简介:
石油化工、建筑、管道、消防、防腐保温、钢结构工程及其辅助配套公用工程设计、施工、技术咨询、勘察;(以上项目按公司交办的任务凭资质证书经营);石油化工技术开发及转让;计算机系统集成、软件开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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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集团东北炼化工程有限公司吉林设计院、中国石油集团东北炼化工程有限公司等与贵州茅台酒厂(集团)绿生有机肥有限责任公司等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19)黔03民初808号         判决日期:2021-08-02         法院:贵州省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中国石油集团东北炼化工程有限公司吉林设计院、中国石油集团东北炼化工程有限公司与被告贵州茅台酒厂(集团)绿生有机肥有限责任公司、中节能绿碳环保有限公司及第三人中节能绿碳(遵义)环保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11月26日立案受理。 本案审理过程中,中国石油集团东北炼化工程有限公司吉林设计院、中国石油集团东北炼化工程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撤回起诉,贵州茅台酒厂(集团)绿生有机肥有限责任公司向本院申请撤回反诉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中国石油集团东北炼化工程有限公司吉林设计院、中国石油集团东北炼化工程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准许贵州茅台酒厂(集团)绿生有机肥有限责任公司撤回反诉。 案件受理费由本院另案处理
合议庭
审判长康龙 审判员胡晓波 审判员陈娜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法官助理甘德霞 书记员金鑫
判决日期
2021-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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