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继东、张四化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1)豫0825民初2707号
判决日期:2021-08-02
法院:河南省温县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申请人董继东与被申请人张四化、河南征信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征信建筑公司”)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申请人董继东于2021年7月19日向本院申请财产保全,请求依法冻结被申请人张四化、征信建筑公司银行存款150000元,并提供了担保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冻结被申请人张四化、河南征信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银行存款150000元(冻结期限为一年)。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本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合议庭
审判员张静
二〇二一年七月十九日
书记员赵艳利
判决日期
2021-08-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