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镇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丹阳天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庄晓华、丹阳成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案号:(2021)苏1181执3063号
判决日期:2021-08-02
法院:江苏省丹阳市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江苏镇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丹阳天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庄晓华、丹阳成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一案中,现申请执行人向本院撤销执行申请,本院认为,申请执行人撤销申请的,可以裁定终结执行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终结丹阳市人民法院(2015)丹民初字第1607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合议庭
审判员马俊辉
二〇二一年七月二十三日
法官助理李辉
书记员应峰
判决日期
2021-08-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