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华歆影视制作有限公司与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1)沪0104民初2687号
判决日期:2021-08-02
法院: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上海华歆影视制作有限公司与被告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2月2日立案。原告上海华歆影视制作有限公司于同年4月8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上海华歆影视制作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计25元,由原告上海华歆影视制作有限公司负担
合议庭
审判员田力烽
二〇二一年四月八日
法官助理陶莉娜
书记员鲍依娜
判决日期
2021-08-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