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尚映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贵州有限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1)沪0104民初4573号
判决日期:2021-08-02
法院: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上海尚映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与被告中国移动通信集团贵州有限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2月20日立案。原告上海尚映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在诉前调解阶段以与被告和解为由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上海尚映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撤诉。
按照《关于统一上海法院诉调对接案件收费标准的通知》的规定,案件受理费免予收取
合议庭
审判员王欣元
二〇二一年六月二十一日
书记员严萍
判决日期
2021-08-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