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茂辉与中交一公局海威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成都春红劳务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1)黔0302民初3340号
判决日期:2021-08-01
法院:贵州省遵义市红花岗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田茂辉与被告中交一公局海威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成都春红劳务有限公司、冯焕烈、聂胜东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3月2日立案。原告于2021年6月25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田茂辉撤诉。
案件受理费已减半收取计7940元,由原告田茂辉负担
合议庭
审判长石海
人民陪审员高国元
人民陪审员姜正齐
二〇二一年六月二十五日
法官助理何敬宁
书记员周恒怡
判决日期
2021-08-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