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海燕、河北建设集团天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1)冀0104民初3192号
判决日期:2021-07-31
法院:石家庄市桥西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周海燕与河北建设集团天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人周海燕于2021年4月28日向本院申请财产保全,请求冻结被申请人河北建设集团天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名下银行存款322066.2元或查封、扣押其同等价值的财产,并已提供担保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冻结被申请人河北建设集团天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名下银行存款322066.2元或查封、扣押其等值财产。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合议庭
审判员周涛涛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书记员贾丽华
判决日期
2021-07-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