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江川世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陈驰等与云南乾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0)云0421民初913号
判决日期:2021-08-02
法院:云南省玉溪市江川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云南江川世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陈驰、陈彦冰与被告云南乾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汤云锁、陈仕云、第三人云南云菜集团雄川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7月7日受理,因该案的审理与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的案号为(2020)云04民终1307号的上诉案件的审理结果有关,本案中止审理。2020年12月11日本案恢复审理后,双方当事人又向法庭提出庭外和解申请。因双方当事人已达成一致调解协议,2021年4月26日,原告云南江川世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陈驰、陈彦冰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云南江川世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陈驰、陈彦冰撤诉。
案件受理费43156元,由云南江川世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陈驰、陈彦冰负担
合议庭
审判员罗江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六日
书记员李明丽
判决日期
2021-08-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