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桂成与湖南鑫成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1)湘0802民初1670号
判决日期:2021-08-02
法院:湖南省张家界市永定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黎桂成与被告湖南鑫成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6月9日立案,原告黎桂成于2021年7月9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黎桂成撤回对被告湖南鑫成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15406元,撤诉结案减半收取7703元,由原告黎桂成负担
合议庭
审判员苏格烈
二〇二一年七月九日
法官助理张婕
书记员朱月姣
判决日期
2021-08-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