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妙英与山西原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建华名誉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1)晋0981民初91号
判决日期:2021-08-02
法院:原平市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池某与被告山西原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被告张某2名誉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1月8日立案。原告池某于2021年3月12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池某撤诉。
案件受理费150元,由原告池某负担
合议庭
审判员宋晓刚
二〇二一年三月十二日
书记员武冠东
判决日期
2021-08-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