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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新都支行
其他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上市)
信誉良好
注册资本:-
法定代表人:陈胤
联系方式:028-83971252
注册时间:2005-04-15
公司地址:成都市新都区桂湖东路58号
简介:
1、人民币业务:吸收存款;发放贷款;办理结算;代理发行与兑付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办理票据贴现、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 按权限和程序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2、外汇业务:外币储蓄存款。外汇业务;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汇款;外币兑现;国际结算;结汇、售汇;通过上级行办理代客户外汇买卖;按规定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或有权上级行授权开办的其他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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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新都支行、丁林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案号:(2021)川0114执1931号         判决日期:2021-07-31         法院: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新都支行与被执行人丁林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0)川0114民初8382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被执行人丁林逾期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新都支行于2021年5月14日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依法予以受理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本案在执行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已达成执行和解协议。据此
判决结果
终结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法院(2021)川0114执1931号案的执行。 被执行人一方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申请执行人可以申请恢复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也可以就履行执行和解协议向执行法院提起诉讼。申请恢复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适用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申请执行期间的规定。当事人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申请恢复执行期间自执行和解协议约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
合议庭
审判员刘玉明 二〇二一年五月三十一日 书记员唐丽
判决日期
2021-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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