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尚映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与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1)沪0104民初4582号
判决日期:2021-07-31
法院: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上海尚映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与被告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2月20日立案后,原告上海尚映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于同年4月28日以双方达成和解为由向本院提交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上海尚映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计25元,由原告上海尚映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负担
合议庭
审判员罗涛
二〇二一年五月六日
法官助理张夏
书记员张夏
判决日期
2021-07-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