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广元、张必峰等与安徽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1)皖0311民初2093号
判决日期:2021-07-31
法院:蚌埠市淮上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朱广元、张必峰、周言海与被告安徽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祥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6月16日立案。原告朱广元、张必峰、周言海在诉讼过程中申请撤诉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朱广元、张必峰、周言海撤诉。
案件受理费11262元,减半收取计5631元,由原告朱广元、张必峰、周言海负担
合议庭
审判员薛铁
二〇二一年七月十二日
书记员李莉
判决日期
2021-07-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