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海兵与被执行人贵州宏科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案号:(2021)湘0182执2669号
判决日期:2021-07-31
法院:湖南省宁乡市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关于申请人高海兵与被执行人贵州宏科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一案,执行依据宁劳人仲案字[2021]298号裁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对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贵州宏科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现已全部履行到位,本案作执行完毕处理,予以结案
诉讼参与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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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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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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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议庭
特此通知
宁乡市人民法院
二〇二一年七月二十九日
判决日期
2021-07-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