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查企业> 绥德县第三建筑工程公司> 绥德县第三建筑工程公司裁判文书详情
绥德县第三建筑工程公司
集体所有制
信誉良好
注册资本:2608万元
法定代表人:李祝亮
联系方式:0912-5649810
注册时间:1984-04-20
公司地址:陕西省榆林市绥德县文化广场4号楼3楼
简介:
许可经营项目: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一般经营项目:房屋建筑、道路、桥梁、水利水电、矿建工程、环境保护、园林绿化、公路、环保、城市亮化、装饰装潢、钢结构、防水防腐保温、土地整理、水流域治理、河道疏浚工程施工;房地产开发;建筑劳务分包;新能源开发;管线巡护;现代服务业管理服务;农业综合开发;植树造林;建筑装饰装潢材料、防腐保温材料、五金交电、劳保用品、水暖器材、钢材、水泥、石子、沙子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展开
榆林市卓恒商砼有限公司与绥德县第三建筑工程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通知书
案号:(2021)陕0802执保1613号         判决日期:2021-07-30         法院:榆林市榆阳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申请人榆林市卓恒商砼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绥德县第三建筑工程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榆林市榆阳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1)陕0802民初6282号民事裁定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人申请保全被申请人名下价值1788512元的财产,本院依法受理。 在保全过程中,本院通过全国法院网络查控系统依法对被申请人进行了财产查询,并采取了以下保全措施: 依法冻结被申请人的银行账户(具体冻结账户及金额详见财产控制反馈信息单),冻结期限为一年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现通知如下: 本院(2021)陕0802执保1613号案件保全完毕,于2021年7月22日结案
合议庭
二〇二一年七月二十二日 承办人:刘晓静
判决日期
2021-07-30

发布招标/采购信息

打开微信"扫一扫"添加客服咨询

IOS

Android

微信客服

APP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