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乾泽与上海蒜芽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网络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1)沪0105民初4263号
判决日期:2021-07-30
法院: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赵乾泽与被告上海蒜芽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第三人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网络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3月1日受理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审理过程中,原告赵乾泽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赵乾泽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50元,因撤诉减半收取计25元,由原告赵乾泽负担
合议庭
审判员刘曦桦
二〇二一年四月九日
书记员张越
判决日期
2021-0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