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卫琴与上海市杨浦区土地储备中心、王余芳等民事主体间房屋拆迁补偿合同纠纷审判监督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1)沪民申495号
判决日期:2021-07-30
法院: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再审申请人吴卫琴因与被申请人上海市杨浦区土地储备中心、王余芳、王凤英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纠纷一案,不服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19)沪02民终8590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出再审申请。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审查了本案,本案现已审查终结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吴卫琴申请再审称,原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涉案协议无效,本案应予再审
判决结果
驳回吴卫琴的再审申请
合议庭
审判长汤军
审判员张晓帆
审判员黄自耀
二〇二一年五月十九日
书记员潘亮
判决日期
2021-0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