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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广播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信誉良好
注册资本:526416万元
法定代表人:叶志容
联系方式:020-29000111
注册时间:2010-06-11
公司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17号广晟国际大厦37楼
简介:
广播电视网络及其他通讯网络规划建设;在广东省干线网上从事干线传输业务及在广东省各市、县分配网上从事接入服务业务,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利用互联网经营游戏产品(含网络游戏虚拟货币发行),宽带用户驻地网业务、宽带接入网业务、呼叫中心业务、信息服务业务(仅限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国内通信设施服务业务;因特网数据中心业务(IDC);因特网接入服务业务(ISP);各类传输网络基础设施投资建设经营、光纤线路出租经营;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以上各项具体凭本公司有效许可证书经营);广播电视及信息设备、电子设备、通讯设备的研制、开发、生产、销售、代理和租赁(不含地面接收设备);家用电器产品的代理、销售;对广播、电视、电影、信息、传媒产业进行投资及其管理;设计、制作、发布、代理国内外各类广告;电视商城(批发零售);软件设计研发;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业务;房屋租赁;项目投资和投资咨询;组织策划各类文化、体育类活动;无线局域网络(WLAN)、智能交通、视频监控、智慧城市、云计算、物联网相关软硬件集成开发及运维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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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翡翠东方传播有限公司与广东省广播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南海分公司等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1)沪0104民初8485号         判决日期:2021-07-30         法院: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上海翡翠东方传播有限公司与被告广东省广播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南海分公司、广东省广播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4月1日立案后,委派上海市徐汇区智调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 上海翡翠东方传播有限公司向本院提交撤诉申请书,以双方已达成和解为由申请撤回对广东省广播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南海分公司、广东省广播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的起诉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上海翡翠东方传播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免予收取
合议庭
审判员胡艳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三日 书记员包晓燕
判决日期
2021-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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