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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防城港分行
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上市、国有控股)
信誉良好
注册资本:-
法定代表人:马明亮
联系方式:0770-2802387
注册时间:1987-02-25
公司地址:防城港市港口区中心大道与迎宾路交汇处“逢时商业大厦”
简介:
办理开户企、事业单位的人民币存、贷款业务;办理现金出纳,结算,票据贴现,汇票承兑业务;办理人民币储蓄业务;办理城市集体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及实行承包租贷的小型国营企业的存款、贷款、结算业务;办理经中国银行监督管理委员批准的其他业务: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汇款;外币兑换;国际结算;结汇、售汇业务;个人实盘外汇买卖业务;代理销售基金业务、代理保险业务,经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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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厚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防城港分行其他案由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案号:(2021)桂0602执617号         判决日期:2021-07-30         法院:防城港市港口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防城港分行与刘厚强信用卡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20)桂0602民初217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被执行人刘厚强未按生效的法律文书履行义务,申请执行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防城港分行于2021年4月21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申请执行标的为44633.45元及利息,本院于同日立案执行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刘厚强已向申请执行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防城港分行履行完毕债务,申请执行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防城港分行撤回执行申请
判决结果
终结本院(2021)桂0602执617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合议庭
审判长李明娟 审判员黄元艺 审判员彭建军 二〇二一年七月十四日 书记员黄玉生
判决日期
2021-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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