宽甸满族自治县城镇张晓东建筑器材租赁站与国网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赫秀利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1)辽0624民初2535号
判决日期:2021-07-30
法院:辽宁省宽甸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宽甸满族自治县城镇张晓东建筑器材租赁站诉被告国网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赫秀利、孙岩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原告宽甸满族自治县城镇张晓东建筑器材租赁站以与被告自行和解为由于2021年7月28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宽甸满族自治县城镇张晓东建筑器材租赁站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4778元,减半收取2389元,免予收取
合议庭
审判员李美霞
二〇二一年七月二十八日
书记员孙艳俊
判决日期
2021-0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