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锦树与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健力宝中学、佛山市市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民事一审裁定书
案号:(2021)粤0607民初3693号
判决日期:2021-07-30
法院: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李锦树诉被告佛山市三水区××××健力宝中学、佛山市市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6月21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原告李锦树于2021年7月17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李锦树撤诉。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即346元,由原告李锦树负担
合议庭
审判员黄灿
二〇二一年七月十九日
书记员蔡斯恩
判决日期
2021-0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