段小春与黄新光、广东华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海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民事一审裁定书
案号:(2021)粤0404民初1543号
判决日期:2021-07-30
法院: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本院在审理原告段小春诉被告海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广东华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黄新光劳务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段小春向本院提出申请,要求撤回起诉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段小春撤回起诉。
本案受理费因适用简易程序减半收取295元,由原告段小春负担
合议庭
审判员陈立涛
二〇二一年六月二十一日
法官助理吕扬扬
书记员张志锋
判决日期
2021-0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