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茂军与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康佳环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民事一审裁定书
案号:(2021)粤0205民初263号
判决日期:2021-07-29
法院:韶关市曲江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姚茂军诉被告康佳环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1月26日立案。原告姚茂军于2021年5月21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姚茂军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25219元,减半收取12609.5元,由原告姚茂军负担
合议庭
审判长陈建中
审判员张贤和
审判员梁红
二〇二一年五月二十四日
法官助理廖颖
书记员赖卓妍
判决日期
2021-07-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