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查企业> 甘肃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甘肃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裁判文书详情
甘肃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信誉良好
注册资本:1506979万元
法定代表人:刘青
联系方式:0931-8771864
注册时间:2011-11-18
公司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甘南路122号
简介:
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结汇、售汇;本外币兑换业务;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涉及行政许可或资质项目,凭有效许可证、资质证经营)
展开
甘肃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铁牛集团有限公司、杭州金网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0)甘01民初665号之一         判决日期:2021-07-29         法院:甘肃省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甘肃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铁牛集团有限公司、杭州金网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安徽铜峰电子集团有限公司、黄山金马集团有限公司、应建仁、徐美儿、金浙勇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8月20日立案。被告铁牛集团有限公司在提交答辩状期间,对管辖权提出异议,认为本案应由浙江省永康市人民法院管辖。本院经审查后于2020年12月8日作出(2020)甘01民初665号民事裁定,裁定铁牛集团有限公司对管辖权提出的异议成立,本案移送浙江省永康市人民法院处理。原告甘肃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对该裁定不服,向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21年3月30日作出(2021)甘民辖终7号民事裁定,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在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向我院退卷期间,原告甘肃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5月10日向本院提出撤回起诉的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甘肃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2740728元,减半收取1370364元,由甘肃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负担,退回甘肃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370364元
合议庭
审判长任登光 审判员鄢莎莎 审判员景化冰 二〇二一年五月十三日 法官助理崔冬青 书记员吴琦
判决日期
2021-07-29

发布招标/采购信息

打开微信"扫一扫"添加客服咨询

IOS

Android

微信客服

APP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