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远明与汉源九襄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尤广顺、雍彦学、张水发、贾龙妮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结案通知书
案号:(2021)川1824执413号
判决日期:2021-07-29
法院:石棉县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吴远明与贾龙妮、汉源九襄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尤广顺、雍彦学、张水发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200502.06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203377.06元,其中,本金200502.06元,执行费2875元。本院已于2021年7月15日将该款转付给吴远明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吴远明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0)川1824民初849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合议庭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七月二十二日
判决日期
2021-07-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