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薛玉芳与江苏三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工伤保险待遇纠纷执行裁定书
案号:(2021)苏1291执1010号
判决日期:2021-07-29
法院:江苏省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薛玉芳与被执行人江苏三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工伤保险待遇纠纷一案,立案标的:被执行人与申请执行人共同前往泰州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工伤科申领住院伙食补助费、一次性伤残补助、交通费。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执行到位。至此,申请执行人薛玉芳向本院申请执行的泰劳人仲案字【2021】第84号民事判决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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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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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议庭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七月十九日
判决日期
2021-07-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