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欧盈建材销售有限公司、辽宁悦利建设科技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1)辽0112民初10166号
判决日期:2021-07-29
法院: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申请人沈阳欧盈建材销售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辽宁悦利建设科技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人沈阳欧盈建材销售有限公司于2021年7月19日向本院提出保全申请,请求对被申请人辽宁悦利建设科技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银行账户存款622933.9元予以冻结或查封相应价值的财产。申请人沈阳欧盈建材销售有限公司以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保价是622933.9元的保单保函提供担保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冻结被申请人辽宁悦利建设科技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银行账户存款622933.9元或查封同等价值的财产。
案件申请费3635元,由申请人沈阳欧盈建材销售有限公司预付。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合议庭
审判员郑天冰
二〇二一年七月十九日
书记员李彧
判决日期
2021-07-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