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颖与中铁四院集团南宁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广西道尔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1)桂0204民初3313号
判决日期:2021-07-29
法院:柳州市柳南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李颖与被告中铁四院集团南宁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广西道尔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5月17日立案。原告李颖于2021年7月1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李颖撤诉。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后为5元(原告已预交),由原告李颖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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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议庭
审判长黄颖
人民陪审员孔德操
人民陪审员胡凤平
二〇二一年七月一日
代书记员黄碧霞
判决日期
2021-07-29